综合香港星岛网、东网3日报道,香港一名任职外卖员的男子涉及2019年7月至8月在沙田、荃湾及黄大仙参与3场暴动,今日(3日)在香港区域法院承认3项暴动罪。法官判刑时表示,与汽油弹相比,本案的暴力程度属于中等,但被告在暴动中实质参与暴力行为,并协助策划及保管有可能用以利诱示威者的八达通及礼券,均属加刑因素,最终判处被告监禁52个月。
被告1月3日在区域法院承认3项暴动罪。 图自香港橙新闻资料图
报道称,30岁被告黄绍荣,原被控3项暴动罪及1项袭警罪,他承认3项暴动罪,余下控罪则获准在法庭存档。
法官称,被告承认协助他人为游行做准备,显示他有一定预谋。每次暴动参与人数达数百人,被告等存在向执法人员使用武器的行动,但并未使用汽油弹,故暴力程度属于中等。另外被告承认协助保管约20张八达通及157张价值10至50港元的礼券,而该些物资有可能为示威者提供利益。法官以每项罪名监禁54个月作量刑起点,因被告曾使用武力及利诱示威者而加刑6个月,在被告认罪及考虑整体罪责后,法官判处被告3罪合并共监禁52个月。
据东网报道,被告曾于2019年7月14日参加沙田新城市广场的暴动,有视频监控片段拍到被告将雨伞及白色圆柱状物品掷向执法人员,并脚踢人员背部;同年8月5日,被告又参与黄大仙龙翔道堵路,最终演变成暴动;8月25日,被告又参与荃湾杨屋道与禾个街交界附近筑起路障事件,事件演变成暴动。视频片段显示,被告手持冲浪板及网球拍,站在示威者前排,并一度举起网球拍,将催泪弹击向执法人员防线。被告于事发后数天被捕,被搜出持冲浪板等物品,且有12张八达通及157张礼券。